2007年9月22日 星期六

巴布拉族

巴布拉族(Papora)(拍瀑拉族)為台灣原住民,分佈於臺中大甲、沙鹿、梧棲和清水一帶的海岸平原。在荷蘭、明鄭和清領時期都有被討伐的記錄,後遷往埔里。1731年-1732年該族反抗漢人的起事,為史載最大的平埔族民變。也因為此民變,統治台灣的清廷取消漢人移民來台的「禁止攜眷」政令。

文獻上關於清水準原四大社群的記載,首推十七世紀荷蘭治臺時期所遺留下來的資料。根據荷蘭人的戶口表,清水隆起海岸平原北部,主要為平埔族聚落 Gomach ( 清初稱為牛罵社;雍正十年大甲西社事件之後,改為感恩社 ) 所在地;中部為 Salack( 清初稱為沙轆社;大甲西社事件後,改為遷善社 ) 的地域範圍; Salack 之南為 Bodor ( 水裏社 ) ; Bodor 南邊為 Dorida amicien ( 北大 肚社 ) 、 Dorida bab at( 中 大肚社 ) 、 Dorida mato,Camachat Dorida( 南肚社 ) 分佈地,大肚社群的活動範圍在清水準原南端。

簡言之,歷史上曾活動於清水隆起海岸平原的四大社群, 依其地理位置,由北而南,包括牛罵、沙轆、水裡與大肚等四社,即日治時期研究者歸為拍瀑拉的社群。